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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书城 > 黑森林冷远山 > 第2章 酒楼战金匪(1)
 
一九四六年春天,黑森林黑风镇。

坐在“客来香”酒楼二楼靠窗的位置上,我竟然感觉有些不适应这种悠闲。其实也不奇怪,在部队特务连扛了六年枪,天天刀口上舔血,炮口下偷生,什么时候这么悠闲自在过?现在好了,终于脱下戎装,回到了我魂牵梦萦的黑森林,回到了黑森林的白山黑水之间。

“客来香”是家挂四个幌子的酒楼,也是黑风镇上唯一一家敢挂出四个幌子的酒楼。你可别小看了挂在酒楼门口的这些幌子,它的多少,代表着酒楼的档次高低。四个幌子代表什么?那就是一句话,要啥有啥,想吃啥给你上啥。从红烧熊掌到人参虎骨汤,从鹿珍到雕舌,任你点就是了。

当然了,既然敢挂出四个幌子,那就得有四个幌子的价钱,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的。两块大洋一个菜,一桌子菜就得十几个大洋,岂是一般人敢吃的?

“爷,您的酒菜上来了。”饭馆活计的话,把我从胡思乱想中拉了回来。

四个幌子的酒店,菜做得果然不一般。红烧狍子肉一端上来就香味扑鼻,让人食欲倍增。榛蘑炖野鸡更是当地的一道名菜,榛蘑的清香配上野鸡肉的浓香,令人胃口大开。而泥烧山雀是把大山雀掏空内脏后用黑森林特产的一种泥整个包裹起来放在炉子里烧,所烧的还必须是黑森林里的一种结浆果的木材,这样烧出来的山雀,才有一种特别的果香味。等烧好以后,把外边已经烧红的泥轻轻摔掉,剩下的就是肥而不腻的山雀肉了。

我倒了一碗高粱红,就着桌上的三道菜,自斟自饮起来,好不痛快。在部队一直都是粗茶淡饭,猛然吃到这么美味的菜肴,喝到这么香甜的美酒,真让人有种不枉此生,豪气顿生的感觉。

我正在楼上边吃边喝,听见楼下有人在大声呵斥着谁。

扭头朝楼下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门口站了一位二十多岁,身材魁梧的少年。身上破旧的衣衫遮掩不住他身体的健壮,脸上的憔悴,也难掩其眼神出透露出的坚定和倔强。

饭馆活计呵斥的,正是这位少年。活计鄙夷地看着少年说:“要饭竟然要到‘客来香’来了,你没看看我们门前是几个幌子?你还真是有眼无珠啊。快走快走,真想要饭,去那些挂一个幌子的地方看看,也许有你能吃的东西。”

少年转过脸,狠狠地盯了伙计一眼,回了一句:“狗眼看人低。”然后转身就走。

伙计见少年竟敢骂自己,边骂边把拳头举了起来:“你个小狼崽子,竟然敢骂我,看我今天不揍死你去喂狼。”

可他拳头还没落下,就被少年用手抓住了腕子,疼得呲牙裂嘴。一边其他围观的伙计看了,嬉笑着起哄。

不知道为何,我对这位少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

我站起身,对门口的伙计们说:“来者都是客,你们掌柜的是怎么教你们的?”

我看着少年说:“小兄弟,你过我这边吃吧,我这里菜多,一个人也吃不了。”

伙计看我一脸怒容,不敢再造次,悻悻地站到了一边。

少年松开捏饭馆活计的手,犹豫了一下,还是上来了。

到了桌前,我给他拉过一张凳子,他说了声“谢谢大哥”,就坐了下来。

看来真是饿坏了,我帮他要了馒头,被他几口就吃了下去,桌上的菜也被他一扫而空。

我又帮他倒了一碗酒,他还没有来得及喝,就听见远处传来轰轰隆隆的声音,连脚下的地板都被震得打颤。我从窗户往外一看,尘土飞扬中,一队人马疾驰而来,个个背着长枪,挎着盒子,有的腰里还别着利斧和砍刀,肩上缠着一卷绳子,人喊马叫,眼看着就到了饭馆门前。

从他们的衣着打扮来看,今天八成是遇上匪了。黑森林几百年来就一直出没着各种匪帮,遇到匪并不奇怪。这些匪帮,按照各自行事和敛财方式不同,又分为金匪、木匪、土匪等等。

顾名思义,金匪就是专门打劫淘金人,靠剥削淘金者为生的匪帮;而木匪的掠夺对象则是在黑森林里以伐木、放木排为生的木帮。人们常说的土匪,则主要依靠拦路抢劫,绑架勒索等手段谋生。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黑森林里的土匪也发生了转变,一部分不甘外人欺辱的土匪走上了抗日救亡的道路,纷纷加入抗联,成为活跃在东北原始森林里的重要抗日力量,曾经让日本侵略者头疼不已。

而另外一部分,则仍旧靠打家劫舍为业,甚至是趁着国难当头,沦为日本人的帮凶,成了汉奸队伍。这类土匪往往胆大妄为,有些时候连国军的抗日物资,枪支弹药,粮食药品也敢抢劫。

我带兵的时候,只要碰到这类土匪,是从来不会对他们手软留情的,只要犯在我的手里,就坚决灭了他们。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抗联队伍不是被转为正式编制的部队,就是被就地解散,战士编入其他部队。也有少数战士和我一样,不愿打内战而离开部队回了老家。但是即使在以前,抗联队伍为了防止日本人的追击,也是不会如此大张旗鼓出现在黑风镇的。所以,这对人马,不是啥善良之辈,至于他们是什么匪,等等从他们的口风中就能判断出来。

转眼间,这帮人已经上了二楼,沉重的马靴震得地板咚咚响。一个长得人高马大,身上裹着狼皮外套,满脸横肉的家伙冲着饭馆伙计嚷道:“今天老子拿了个‘大红’,兄弟们决定来庆祝一下,你这二楼,我们全包了,把你们的好酒好菜,尽管端上来就是了。”

我一听这家伙的话,就明白是金匪无疑了,因为只有金匪才称黄金为“红”,而“大红”,就是说得到了大把的黄金。看来这帮家伙今天是刚刚抢劫得手,不知道是哪个金帮辛苦了几个月,拿命换来的金子被这帮金匪给抢了。

这时,满脸横肉的家伙看见了坐在窗边的我和那个少年,他用马鞭一指,骂道:“你们两个没听见吗?这层楼我们兄弟包了,识相的快点滚。”

老子在前线浴血杀敌的时候,你们这帮王八蛋却在后方打家劫舍,无恶不作,今天竟然教训到老子头上来了,看我等等怎么收拾你们这帮兔崽子。

我看了看坐我对面的少年,他也是一脸怒容地看着眼前的金匪。

我冷笑着说:“吃饭也得讲究个先来后到吧?我们还没吃完,凭什么要给你们让地方啊?你们难道就比我们多长了一个头不成?”

这个家伙大概没有想到我竟然敢顶撞他,挥着马鞭就冲了过来。

这正是我想要的,待他走近,还没有停住脚,我已经一脚踢了过去,正中他的小腹。我穿的可是硬头军靴,以我使出的力量,如果踢在小腿上,立马骨折腿断。

这家伙猝不及防,被我一脚踢得倒退了好几步,一边惨叫一边顺着楼梯“咚咚咚咚”滚了下去。

其他愣在一边的金匪反应了过来,知道今天碰到硬茬子了。于是拔刀的拔刀,抽斧的抽斧,一起叫喊着冲了过来。

我刚想嘱咐一边的少年保护好自己,结果看他早已把桌上喝光吃空的酒坛和碗碟,当做武器扔了出去。“嗖嗖”几声之后,紧接着是两三声怪叫,几个跑在前面的金匪,已经被少年扔出的碗碟打中,纷纷捂着脑袋和胸口蹲了下去,其中一个跑在最前面的,被打得也最狠,鲜血流了满头满脸,捂着脑袋在地上痛苦地滚来滚去。少年又随手捡起一把楸木凳子,重重地扔了出去,正中一个金匪的胸口,立马把他砸倒在地。真是一副好身手,看来我今天找到帮手了,抗战结束后,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好好干一仗了,今天可以过过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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