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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书城 > 我不是软饭男白靖黄蓉 > 第130章 居然是一血
 
我这身体状况,想走太快也不可能。但是我是真的害怕那俩人反应过来之后追回来,那我今晚可就遭殃了。这时我走到一家快捷酒店门口,我想着还是把她扔进去得了,便架着她走了进去。

酒店前台看了一下我,然后又瞄了一眼我怀里的那个女孩,然后就说注意点分寸,别搞给他们酒店惹麻烦。我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明白她什么意思。她应该是经常遇到捡尸来这里开、房间的,所以才会提醒一下。毕竟是捡尸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万一出了事情,后果可真不好预测是怎样。

我点点头说心里有数,叫她不用担心。她说那样最好,反正不要在她们酒店里搞出事就行,其他的她不管。交了押金,拿了房卡,我赶紧架着女孩去了房间。

我实在是受不了我俩身上这味道了,把她扔到床上我就去洗澡了。等我洗好出来,我看她居然把自己的衣服都给脱掉了,只穿着内衣,还躺德四仰八叉的,样子十分不雅观,但是对男人来说却充满了诱惑。

我把她的衣服扔进了水池里,不然味道太重了。这大热天的,呕吐物加上汗臭味,我也受不了她身上的味道,便把她抱进淋浴下面去冲澡去了。这水一浇灌下来,她立刻就醒了。我俩这肌肤贴着肌肤的亲密,搞得我是受不了,她也有点意乱情迷。

妈的,这种情况下谁还顾得上什么道义不道义,先睡了再说。再说了她也没有反抗,那不就是默许的意思吗?

我随便给她搓了一下身上的脏东西,抱着她就回到床上大干一场。我以为这种女人应该是残花败柳才对,谁知道她竟然还是处,床单上居然印着一朵桃花。我有点懵逼,这怎么可能,哪个没破身的女孩会干这种事情啊?

我冷静了一下,此时她也已经清醒了许多,捂着自己的肚子没有说话。

我俩就这么干看着对方,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可是这么干看着也不是事,总得说点什么。

于是我就说实在对不起,刚才看她太漂亮了,没有忍住。

她没有说话,默默地起身进了洗手间。接着便传来了淋浴的滴水声,看来她是去洗澡了。但是她这一洗就是半个小时,仍然不见她出来。妈的,肯定是嫌我脏,不知道在里面怎么搓呢。我一想反正都睡了,也不在乎再睡一次,便推开门冲了进去。不是觉得我脏吗?老子这次就多教她几个姿势,看她还清高不清高。都特么出来喝酒被人捡尸了,还装鸡毛的清纯。

但是我一冲进去就愣住了,因为她正坐在地板上,双手抱着膝盖,看上去非常可怜。我说这地板多脏,赶紧起来。但是她不愿意,说地板再脏也比不上她脏,她觉得自己现在脏死了。

虽然我对她有所偏见吧,但是那床单上实打实的桃花是做不了假的。估计她应该是第一次去酒吧,可能是失恋了,或者因为其他什么事情导致她想去喝酒放纵一下。

不过这种一夜、情我是不会太上心,我安慰她既然出来玩就要看得开一点。如果不是我救她出来,她现在正被两个猥琐的男人折磨呢,可不会像现在这样轻松。

说完之后我便出去准备穿衣服走人,这时她光着身子走了出来。她很害羞地捂着重点部位,赶紧就钻进被窝。

我没再看她,反正我俩又不会再见面了,赶紧溜了为妙。万一她要我负责,或者报警抓我怎么办?

我穿好衣服立刻就走,她没有挽留,只是淡淡地说她第一次都给了我,难道我连陪她一晚上都不愿意?

我酒劲还没退下,所以脑子也容易一热就冲动。美女开口叫我陪,那我肯定得留下咯。

我坐在了床边,问她明明还是个姑娘,为什么要去酒吧喝成那样。她又哭了出来,这次哭得很伤心。我去厕所拿了手纸过来,给她将就着用来擦眼泪。但是她很嫌弃,宁愿自己用手擦也不用手纸,也不用被子等。看得出来她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穿的衣服都是名牌,这打扮和气质也很像富家千金。所以嫌弃这种路边小旅馆是应该的,可以理解,所以我就没有勉强。

她哭了好一会,说她是跟男朋友吵架,一怒之下想出来找个陌生人睡一觉,报复她男友的。可是后来她就后悔了,想要回家去,却没有想到撞到了我,又醉倒在了路边。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两个男人架着她,还说一些下流的话。她想反抗,但是因为醉得厉害,根本反抗不了。

跟男朋友吵个架就要出来找陌生人睡觉,真是不能理解她的想法。不过这跟我也没有什么关系,明天一早分开了,咱们就永远都见不着了。

我点点头,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坐着。她好像很想找个人倾诉,便问我为什么都不问她跟男朋友因为什么吵架,为什么严重到她要出来找陌生人睡觉报复他的地步。

我说如果她想说,我不问她也会说出来。如果她不想说,我问了也是白问。所以我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呢?

“你还真是会说话……不过,你说得对,我确实很想找人倾诉。正好咱俩不认识,说完之后以后都不会再见面。我第一次都给你了,你就听我倾诉一下心里的委屈,可以吗?”

“可以,你说吧,我静静地听着。”

于是她便开始跟我说她男友跟她之间的矛盾了。

她叫张敏,男友叫李牧。她很爱李牧,但是她又很保守,觉得男女之间交往亲嘴拉手都正常,唯独最后那件事应该留在新婚之夜做才最美好。可是李牧不愿意,三天两头想方设法要睡她。

李牧想尽了办法,什么灌醉她,去看电影,包场吃饭,送豪礼,但是都没能让她放弃抵抗。后来李牧就生气了,觉得她是不爱他,所以不愿意把身体交给他。

李牧这么想,张敏觉得太伤心了。难道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为了做那种事情?为什么不能留到结婚的时候再做呢?李牧叫她随便去找一对谈了三个月以上的情侣问问,如果他们没有发生关系,回来他就给她道歉。

俩人越吵越厉害,最后李牧居然提出分手,张敏一气之下就说他不是想要她的第一次吗?那她就去随便找个人送了一血,就是要恶心死他。于是便发生了今晚的事情。

我觉得张敏的想法没错,最美好的事情留在最美好的时刻做,确实是一件最美好的想法。然而现实中谁能忍得住啊!尤其是谈恋爱的男生,不冲着睡那个女孩去的,哪个傻逼浪费时间和金钱去谈恋爱啊。所以李牧的想法也没错。

只不过李牧太着急了,每个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都会有戒备心,告诉自己不能轻易把自己交出去。但是大多数恋人基本上谈了一段时间之后都会发生关系,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关键是要俩人的感情到了那一部,环境气氛都合适,这种事情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根本不需要刻意去安排。

我思考了一下,如果张敏刚分手,我又拿了她的一血,她该不会纠缠我负责吧?我连她什么背景都不知道,不能这么草率地就交了一个女朋友啊。再说了,我目前的情况显然不适合谈恋爱,不然就是故意坑害人家女孩子。所以我还是赶紧走吧,不光是为了我好,也是为了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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